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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源: 甘肃法制报  2008-07-25 11:32
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
本报评论员

  ——二论政法系统“大学习大讨论”

  胡铸涛总书记强调,政法战线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党的执政地位、维护国家安全、维护人民利益、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首要政治任务。维护人民权益,是党的根本宗旨的要求,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。政法工作搞得好不好,最终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。

  在这次全省“大学习大讨论”研讨大会上,罗笑虎书记也指出,保一方平安,是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最基本的要求,而是否做到了保一方平安,不是我们说了算,也不是哪个机构说了算,最终还是要看人民群众有没有安全感、生命财产安全能否得到切实有效保障。从全省情况来看,近几年的治安形势基本上呈现出大局稳定、问题不少、局部地方时有波动,这样一种状况。要有效解决这些问题,必须以开展平安建设为主要载体,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,努力实现“发案少、秩序好、社会稳定、人民满意”的目标。

  维护人民权益,是贯彻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。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,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。具体到政法工作中,无论是审理各类案件还是受理基层群众控告,以及执行已生效的法院判决,都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,将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自身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;无论是强调破案率还是注重结案率,都不能仅以取得工作绩效的多少为标准要求自己,更不能简单地看办了多少案,而是要注重是否真正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,是否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。

  政法机关坚持以人为本,执法为民,就要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标准,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,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问题,及时高效地打击犯罪,保护人民,维护稳定,让人民共享政法工作改革发展的成果。当前,尤其要坚决摒弃那种“重打击、轻保护,重管理、轻服务”的思想,更加注意发挥政法机关保护与服务的职能。不但要通过打击犯罪,加强治安管理来维护好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,而且要更多地注意从方便群众办事、保障群众诉权、受理群众求助、提高司法效率、及时调节经济社会关系、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,充分发挥政法工作的保护与服务职能。

  坚持司法公正、文明执法,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,是政法机关维护人民利益的最主要切入点。目前,重视并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实践党的宗旨、维护人民利益的要求。一个信访问题就是一个不和谐因素,处理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,是党和政府体察群众痛苦、理顺群众情绪、解决利益问题、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。同时,政法机关必须做到文明执法,即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的“要带着深厚的感情为群众排忧解难”。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,政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。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工作,既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民心工程,也是维护政法形象的政治工程。

  总之,坚持以人民满意作为政法工作最终标准,对政法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。我们坚信,政法机关只要恪守为人民服务的信念,就一定会成为宪法和法律以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维护者。

编辑: 牛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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