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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源: 甘肃法制报  2008-07-16 15:04
建立信息联系制度 促进民行检察监督
通讯员 赵向明

  本报白银讯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与平川区司法局于近日共同制定出台了《关于在平川区律师事务所、法律援助中心、各乡镇街道办司法所建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络站的办法》,并已下发各单位贯彻落实。

  《办法》规定,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络站要按照人民检察院的申诉指南,向社会各界或当事人宣传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的工作职能;接收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行政裁判不服的申诉材料,或者介绍申诉人持申诉材料直接到人民检察院申诉。同时区检察院受理各联络站移送的申诉案件后,对疑难复杂、涉及公共利益及影响较大的案件,可以邀请联络站负责人和代理律师进行座谈讨论,对不提请抗诉的案件,联络站应配合区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做好解释息诉工作,维护当地社会和谐稳定。既为有诉讼需求的当事人提供了便捷顺畅的申诉渠道,又拓宽了案件来源。

编辑: 牛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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