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群整日无所事事的少年,为了筹钱玩乐,便联合他人预谋抢劫钱财,却不料在抢劫中至人死亡,于是,他们为了酬得“跑路费”再次做案,跑到老乡家里偷羊卖钱。最终,这伙少年被警方在网吧抓获。
7月2日,兰州市皋兰县“11·14”抢劫杀人案7名被告人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,因其中3名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,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该案。皋兰发生离奇命案
2007年11月14日晚23时55分,兰州市皋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电话骤然响起,有群众报案称,在该县石洞镇庄子坪村租住,搞废旧物品收购生意的河南籍杨老板被人杀死在家中。皋兰县公安局处警民警赶到后,发现现场遗留物不明显,再加上案发在深夜,缺乏现场目击证人,破案陷入僵局。次日下午,石洞镇一村民魏某的3只羊被人偷走,正当偷羊贼牵着羊跟人商量价钱时,被闻讯赶来的魏某抓了现行。魏某一看,这几个娃娃竟然都是乡亲的孩子,结果只好将其中几人扭送到乡亲家里后斥骂了几句就牵着羊走了,也没有去报案。网吧里揪出嫌疑人
警方在排查过程中得知此线索后,迅速展开调查,并确定该镇16岁的杨某与“11·14”抢劫杀人案有重大作案嫌疑。10天后的凌晨,警方在兰州市一网吧内将杨某、王某、张某一举抓获,后又在皋兰抓获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。懵懵懂懂的少年劫匪,面对刑侦人员的审讯才低下了头,如实交待了作案过程。原来,这伙平均年龄仅有17岁的少年,初中毕业后,因文化程度不高,又懒于务农务工,于是结交在一起整日游手好闲。15岁的王某早就觊觎杨老板开的废品收购站有值钱的东西,于是和李某,郭某等3人一起预谋抢劫杨老板。2007年11月13日晚,他们设计骗杨老板开门未果后,次日晚间,又约上杨某等7人,持匕首、砍刀,撬开杨老板租住房屋的大门,假称要交废品又敲开了杨老板卧室的门,并趁他开门揭门帘之际,杨某举起匕首就朝杨老板胸部刺了一刀。看着倒在血泊中的杨老板,杨某等人惊慌而逃。第二天,他们得知杨老板已经身亡后,为筹“跑路费”,又将贼手伸向了镇上魏某家的羊圈,就在销赃时被失主魏某当场抓获。但碍于乡亲情面,魏某没有报案,这才让他们又各自逍遥了数日,直到被警方抓获。7名年少被控抢劫
公诉机关指控7人犯有抢劫罪,除王某外的其他6人还被指控犯有盗窃罪。庭审中,7名被告对案情供认不讳,他们的辩护律师也都为他们作了罪轻辩护。同时,杨某的家属还提出了27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请求,7名被告的家人也都表示愿意赔偿。法庭表示,此案将在合议后择期宣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