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金塔讯 11月14日,在金塔县人民法院的大法庭内,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倍受当地群众关注的“2.12恶性杀人案”和“1.12恶性放火案”公开宣判,“2.12杀人案”的主犯赵建兵被判处死刑,同案祁玉香、赵建云被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;“1.12恶性放火案”的罪犯张国兴被判处死刑。
1997年10月,赵建兵和祁玉香在金塔县棉花公司打工时相识,之后一直保持着不正当关系,祁玉香与丈夫王某常因家庭矛盾发生争吵及打架。2005年5月左右,赵建兵提出帮祁玉香出气并杀害王某,祁玉香按照赵建兵的意图,在王某出门时,向赵建兵电话描述王某衣着及去向,意欲谋害,后因没有合适的机会一直没有下手。今年2月3日,祁玉香与王某又发生争斗,祁玉香将此事告诉了赵建兵。2月7日赵建兵来到金塔,祁玉香将自家门的钥匙交给了赵建兵,祁玉香离家到亲戚家居住。赵建兵于2月12日凌晨,叫上其兄赵建云来到金塔,用祁玉香提供的钥匙打开王某的家门,用事先准备好的钢管猛击熟睡的王某的头部,致王某当场死亡。
发生在中东镇梧桐坝村的放火案,是因为张国兴与李某因在村上开棋牌室竞争素有积怨。今年1月12日,李某堵住了张国兴家四轮拖拉机的通道,两人引起争吵,后张国兴将5公斤汽油倒在了李某的棋牌室内引发大火,致棋牌室内的15人被烧伤,其中几人被毁容,另几人落下了终身残疾,给10多个家庭造成了不幸。 (金剑)